高溫鋰電池在所有電化學體系中,這兩種體系的貯存時間為最長,工作電壓為最高,對于周圍環境溫度要求也盡然不同。
1、150℃和175℃使用的鋰電池,則需要特殊設計;
2、低于等于100℃使用的鋰電池,不需要特殊設計,一般市面上的鋰電池經適當改進即可使用;
3、低于等于125℃使用的鋰電池,只要在常規電池生產工藝基礎上作適當調整和控制,就可生產出合格產品;
4、180℃和200℃以上使用的鋰電池,因為鋰的熔點為180.5℃已不適于作負極,此種鋰電池須采用鋰合金為負極。
高溫鋰電池由于國內的需求并不強烈,加之這種合金生產需安全保護措施投入較高,故尚未開展此項工作。